一、采購項目編號:FEGD-CT16025
二、采購項目名稱:廣州市交通委員會綜合行政執法局2016年春運物資采購項目
三、采購項目預算金額(元):630000元
四、采購數量:1批
五、項目內容及需求: (采購項目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子包 | 項目內容 | 類 別 | 完成時間 | 采購預算 (人民幣:萬元) |
1 | 廣州市交通委員會綜合行政執法局2016年春運物資采購項目 | 貨物類 | 詳見產品清單里供貨時間的要求 | 63 |
注:投標人須對本項目所有內容進行響應報價,不允許只對部分內容響應。
采購項目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用戶需求書》。
六、供應商資格:
(1)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從事本項目的經營范圍和能力;
(2) 投標人須提供所投產品的國內廠家或經有效授權的代理/經銷商的授權證明。如投標人為代理經銷商,需提供1-3類產品中3個或3個以上有效的授權證明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3) 投標人須在廣州設有常駐服務機構(提供常駐服務機構的有效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4) 投標人需提供由2015年內的由稅務機關開具的企業完稅證明復印件,文件需由稅務機關出具并附有稅務機關的公章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5)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6) 參與本項目的投標人提供注冊屬地檢察機關出具《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證明》和《公平競爭承諾書》;
(7) 不同的投標人之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為參與同一項目競爭的投標人:A、彼此存在投資與被投資關系的;B、彼此的經營者、董事會(或同類管理機構)成員屬于直系親屬或配偶關系的。C、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8)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購買文件時須提供下列文件:
1 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 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 委托授權書原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4 投標人注冊屬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證明》復印件和《公平競爭承諾書》原件;
5本公告合格報價人條件的證明文件。
以上報名資料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并提供復印件的原件報名現場核對。本項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報名和獲取談判文件。僅接受通過以上方式獲取談判文件的供應商報價。
七、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 2016 年01 月27 日 至 2016 年 02 月 02 日 期間(辦公時間內,法定節假日除外)到(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詳細地址:廣州市越秀區越秀北路222號越良大廈6樓)購買談判(磋商、詢價)文件,談判(磋商、詢價)文件每套售價 200 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八、提交談判(磋商、詢價)文件截止時間:2016 年02 月03 日09 時30 分
九、提交談判(磋商、詢價)文件地點:廣州市越秀區越秀區越秀北路222號越良大廈7樓開標室
十、談判(磋商、詢價)時間:2016 年02 月03 日09 時30 分
十一、談判(磋商、詢價)地點:(詳細地址) 廣州市越秀區越秀區越秀北路222號越良大廈7樓開標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個工作日)自2016 年 01 月 27 日 至 2016 年 02 月 02 日 止。
十三、聯系事項
(一)采購單位:廣州市交通委員會綜合行政執法局 | 地址:黃埔大道中120號 |
聯系人:張先生 | 聯系電話:020-38689559 |
傳真:020-38689559 | 郵編:510000 |
(二)采購代理機構 :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越秀北路222號608-612室 |
聯系人:趙小姐 | 聯系電話:020-83642820 |
傳真:020-83642820-804 | 郵編:510050 |
(三)采購項目聯系人 :趙小姐 | 聯系電話:020-8364282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協議:委托代理協議
2、競爭性談判(磋商)文件/詢價通知書:競爭性談判(磋商)文件/詢價通知書
發布人: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6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