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項目
為進一步規范我院勞模、職工療休養和一日游活動的組織工作,擬對2023年工會活動服務旅行社進行市場調研,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二、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須提供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許可經營業務范圍,同一旅行社只允許一家獲得法人授權的分社參加;
2.旅行社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資格條件;
3.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有固定經營場所的旅行社;有與大型國有事業單位或企業合作的經驗;
4.每年購買的旅行社責任保險額度不低于50萬;
5.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近三年內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及旅游重大投訴事件;
6.不接受聯合體報名參加。
三、服務要求
1.組織我院勞模及臨退休職工療休養,療休養地點原則為省總工會勞模休養基地;分批次組織職工一日游,職工約6100人。
2.每批活動由定點旅行社提供服務方案和報價比較,擇優選定一家旅行社進行服務,原則上確保中標定點旅行社都有均等服務機會。
3.服務內容:按采購人的要求進行線路設計和報價、報名信息收集、組織參加人員實名簽到、負責拍集體照及費用報銷相關資料準備等;提供優質全陪及地陪導游服務;車輛配備充足,車況良好、干凈整潔,司機熟悉線路和路況;購買旅行社責任險、個人意外保險等保險,確保安全第一。
4.結算方式:每批活動結束后,經雙方確認,按實際參加人數和活動費用,開具發票后1個月內全額對公轉帳。
5.定點旅行社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履行的合同義務,同時保證采購人有獲得優先服務的權利,做到熱情周到,方便快捷,提供優質服務。
6.應安排有項目負責人及相關服務對接人員,設有服務熱線電話和服務質量投訴電話。
7.在合作期限內,若因旅行社服務不到位、組織不好等原因,采購方收到職工合理投訴三次及以上或視發生事故的影響程度,采購方有權解除與該旅行社的合作。
四、采購方式
1.本項目采用院內比選方式進行遴選,將由職工代表組成的評委會按照貨比三家的原則,對各供應商的整體方案、同類服務業績等方面進行評比投票。
2.本次采購只確定旅行社,不確定線路,在符合準入條件的旅行社中按票數高低排名確定3家定點旅行社,經公示無異議后雙方簽訂合作協議。
3.報名旅行社需按照該項目要求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等資格證件、同類業績證明、本項目服務方案等材料,所有資料均以加蓋公章的PDF文件電子版現場提交(限一個文件,文件名注明公司名稱),不接受紙質材料。
4.報名旅行社提交資料必須真實有效,杜絕出現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將列入黑名單,并向有關部門投訴,有因此而造成采購方損失的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五、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2月10日止,請將報名表(見附件1)發至郵箱736312636@qq.com,聯系電話020-83569337,聯系人:陳老師。
2.現場調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