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GDYD230123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健康局“銀齡安康行動”老年人意外傷害綜合保險采購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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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原采購文件《采購需求》中第2點《技術標準與要求》中的《附表一:老年人意外傷害綜合保險服務》的所有內容:
現更正為:
參數性質 | 序號 | 具體技術(參數)要求 |
★ | 1 | 1.保險險種:人身意外傷害身故(傷殘),附加意外傷害住院津貼保險。 |
★ | 2 | 2.保險對象:海珠區60周歲及以上戶籍老年人,不包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鎮、農村老年人,享受低收入困難家庭待遇的城鎮、農村老年人,五保供養對象,享受撫恤補助待遇的老年優撫對象,計劃生育中失去獨生子女或者獨生子女三級以上殘疾的老年人等五類特殊困難老年人(簡稱“五類特殊困難老年人”)。 根據統計數據,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珠區戶籍老年人口(不包括五類特殊困難老年人)總數為 302279人。 在本保險的保險期間內,海珠區老年人減少不予退費,享受保險待遇期限至保險期限結束為止;新增人員自動納入被保險人范圍,不予增加保費,增加人員享受保險待遇期限自資格、待遇確認當日開始計算。 |
★ | 3 | 3.保險期間:本保險的保險期間為36個月,自2023年5月29日0:00至2026年5月28日24:00止。 |
★ | 4 | 4.保險費用及內容 |
★ | 5 | 4.1保險費 年度每人保險費為人民幣貳拾元整(¥20.00元),參保人數按上一年度末本區公安系統60周歲或以上人數為當年參保人數,總保險費具體保費以財政局當年實際批復資金為準,按年度支付,據實列支。2023年度參保人數為 302279人,年度總保險費為人民幣 陸佰零肆萬伍仟伍佰捌拾元整(¥ 6045580元),2024年度、2025年度參保人數以最終核實為準。 采購人繳納保險費時,保險公司須先向采購人提供對應金額的保險費發票。 |
★ | 6 | 4.2保險內容 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被動物咬傷(非傳染病和皮膚過敏反應)以及摔倒導致外傷或骨折、交通事故、空中墜物、雷擊、火災等意外中遭遇的傷害。 保障項目及保障金額:1.意外傷害身故(傷殘)補償金為6000元;2.意外傷害住院津貼為60元/天(全年限180天)。 |
★ | 7 | 5.保險責任 |
★ | 8 | 5.1意外傷害保險 在本保險保險期間內,保險公司依約定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1)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并自該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因該意外傷害導致身故的,本合同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保險公司按本合同約定的該被保險人的意外傷害保險金額扣除已給付的該被保險人意外傷殘保險金后的余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 (2)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并自該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因該意外傷害導致身體傷殘的,保險公司根據《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及代碼》(JR/T 0083—201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保監發〔2014〕6號)(以下簡稱《標準》)確定的傷殘程度及其對應的保險金給付比例(見附表),按本合同約定的該被保險人的意外傷害保險金額乘以該處傷殘的傷殘等級所對應的保險金給付比例給付意外傷殘保險金。 當同一保險事故導致兩處或兩處以上傷殘時,保險公司僅按其中一處的傷殘等級給付意外傷殘保險金:如果各處的傷殘等級不完全相同且最重的傷殘等級所對應的傷殘只有一處,保險公司按最重的傷殘等級所對應的保險金給付比例給付意外傷殘保險金;如果各處的傷殘等級完全相同或最重的傷殘等級所對應的傷殘有兩處或兩處以上,保險公司將該傷殘等級在原基礎上晉升一級(但最高晉升至第一級),并按晉升后的傷殘等級所對應的保險金給付比例給付意外傷殘保險金。同一部位和性質的傷殘,不能采用《標準》條文兩條以上或者同一條文兩次以上進行評定。 (3)保險公司對每一被保險人給付的上述各項保險金之和以本合同約定的該被保險人的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為限,一次或累計給付的上述各項保險金之和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該被保險人的意外傷害保險金額時,本合同對該被保險人的該項保險責任終止。 附表 傷殘等級對應的保險金給付比例表 傷殘等級1級2級3級4級5級6級7級8級9級10級給付比例100%90%80%70%60%50%40%30%20%10% |
★ | 9 | 5.2意外住院定額給付醫療保險 在本附加合同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并因該意外傷害在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或保險公司認可的其他醫療機構住院治療,保險公司按本附加合同約定的住院日定額給付金額乘以實際住院日數給付保險金,但對該被保險人每次住院的給付日數以九十日為限。該被保險人多次住院的,累計給付日數以一百八十日為限。若該被保險人本次住院治療與前次住院原因相同,并且前次出院與本次入院間隔不超過三十日,則本次住院與前次住院視為同一次住院。 |
10 | 6.責任免除: | |
11 | 6.1意外傷害保險責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傷殘的,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身故保險金或意外傷殘保險金的責任: | |
12 | 6.1.1被保險人猝死; | |
13 | 6.1.2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 |
14 | 6.1.3被保險人自殺或故意自傷,但被保險人自殺或故意自傷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 |
15 | 6.1.4被保險人斗毆、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 |
16 | 6.1.5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合法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 |
17 | 6.1.6被保險人未遵醫囑,私自使用或服用藥物,但按使用說明的規定使用非處方藥不在此限; | |
18 | 6.1.7被保險人參加潛水、跳傘、攀巖、駕乘滑翔機或滑翔傘、探險、摔跤、武術比賽、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運動; | |
19 | 6.1.8被保險人的產前產后檢查、妊娠(含宮外孕)、流產(含人工流產)、分娩(含剖腹產)、避孕、絕育手術、治療不孕不育癥以及上述原因引起的并發癥; | |
20 | 6.1.9被保險人的精神和行為障礙; | |
21 | 6.1.10戰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 |
22 | 6.2意外住院定額給付醫療保險責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住院治療的,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 |
23 | 6.2.1被保險人的洗牙、牙齒美白、正畸、烤瓷牙、種植牙或鑲牙等牙齒保健和修復; | |
24 | 6.2.2上述意外傷害保險合同列明的其他責任免除事項。 | |
25 | 7.投保手續:保險公司在采購人繳納保險費(指保險費到達保險公司賬戶)后十個工作日內向采購人送達保險單。 | |
★ | 26 | 8.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被保險人如果發生本保險約定的保險事故,可由本人、家屬或監護人持相關的身份證、戶口簿及出險證明等相關材料與保險公司聯系辦理索賠,具體的索賠工作以保險公司的指引為準。 |
★ | 27 | 8.1在本保險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身故的,由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申請人的法定身份證明; (2)公安部門、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或保險公司認可的其他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3)如被保險人為宣告死亡,申請人須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決書; (4)被保險人的戶籍注銷證明; (5)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遺產時,必須提供可證明合法繼承權的相關權利文件; (6)保險公司要求的申請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傷害程度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7)申請人本人的活期存折(工行或農行、中行、建行)首頁復印件。 |
★ | 28 | 8.2在本保險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身體傷殘的,由傷殘保險金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申請人的法定身份證明; (2)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保險公司認可的其他醫療機構或鑒定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傷殘程度的資料或身體傷殘程度鑒定書; (3)若由代理人代為申請保險金,則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代理人法定身份證明等文件; (4)保險公司要求的申請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傷害程度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5)申請人本人的活期存折(工行或農行、中行、建行)首頁復印件。 |
★ | 29 | 8.3在本保險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住院治療的,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給付意外住院津貼保險金: (1)申請人的法定身份證明; (2)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或保險公司認可的其他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含相關的診斷依據)、病歷、收據、住院及出院證明文件等資料; (3)若由代理人代為申請,則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代理人法定身份證明等文件; (4)保險公司要求的申請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傷害程度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5)申請人本人的活期存折(工行或農行、中行、建行)首頁復印件。 |
30 | 9.基本服務要求: | |
31 | 9.1保險公司需提供報案及咨詢電話。 | |
32 | 9.2索賠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保險公司應于資料提交當時一次性通知申請人補充提供有關證明和資料。 | |
33 | 9.3保險公司收齊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索賠證明和資料后,經核定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在與申請人達成給付保險金協議后十個工作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將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并說明理由。 | |
34 | 9.4申請人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 |
35 | 9.5采購人提供的有關業務及被保險人等個人信息,未經采購人和被保險人許可,保險公司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其部分或全部內容。 | |
36 | 9.6保險公司未及時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 |
37 | 9.7因本保險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采購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
說明 | 打“★”號條款為實質性條款,若有任何一條負偏離或不滿足則導致投標無效。 |
其他內容不變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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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健康局
地 址:廣州市海珠區南洲路331號
聯系方式:王小姐 020-89206989
名 稱: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越秀區越秀北路222號越良大廈6樓
聯系方式:020-83642820轉825
項目聯系人:戴小姐
電 話:020-83642820轉825
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7日
附件:
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健康局“銀齡安康行動”老年人意外傷害綜合保險采購項目招標文件(2023051602).zip
實質性響應一覽表(2023051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