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的委托,于2018年8月22日就中山市港口鎮學校門口路面交通設施工程(項目編號:FEGD-CT18707 )采用競爭性談判的方式進行采購?,F就本次談判的成交結果公告如下:
一、采購人名稱: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
二、采購項目名稱:中山市港口鎮學校門口路面交通設施工程
三、項目編號:FEGD-CT18707
四、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采購
五、采購項目簡要說明:中山市港口鎮學校門口路面交通設施工程
六、本項目上限價:¥150,000.00元(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
其中不含稅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4,687.59元(人民幣肆仟陸佰捌拾柒元伍角玖分);
七、采購公告日期及媒體:2018年8月10日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和中山市港口鎮政府網發布項目談判公告。
八、評審信息
1.評審日期:2018年8月22日
2.評審地點:中山市石岐區民科西路3號209卡(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評標室)
3.評審委員會組長:邱崇志
評審委員會成員:吳曉紅、廖常根
九、評審意見等有關資料
序號 | 報價人名稱 | 報價人首次報價 (單位:人民幣元) | 二次報價 (單位:人民幣元) | 評標總報價 (單位:人民幣元) | 排名 |
1 | 廣東雄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9,985.75 | ¥135,000.00 | ¥126,900.00 | 3 |
2 | 深圳市長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148,728.60 | ¥108,000.00 | ¥101,520.00 | 1 |
3 | 廣東港城建設有限公司 | ¥149,998.81 | ¥133,000.00 | ¥125,020.00 | 2 |
注:1、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的排序應當按能符合采購需求、實質性響應談判文件按最終報價從低到高排列。
2、在初審期間,根據談判文件要求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及廣東省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對報價文件做了資格性和符合性審查,經檢查,上述三家單位均通過初審。
3、1號投標單位“廣東雄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號投標單位“深圳市長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是小型企業,3號投標單位“廣東港城建設有限公司”單位是為微型企業,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的規定”以及“《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供應商,其產品報價給予6%的扣除后參與評審。
十、成交信息
1. 成交供應商名稱:深圳市長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2. 成交供應商地址:深圳市龍崗區坪地街道六聯社區鶴鳴東路88號
3. 成交金額:¥108,000.00元(人民幣:壹拾萬零捌仟元整)
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不含稅):¥4,687.59元(人民幣:肆仟陸佰捌拾柒元伍角玖分)
十一、聯系事項: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人:胡小姐 采購人聯系人:廖先生
聯系電話: 0760-88713233-620 聯系電話:0760-23187703
各有關當事人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成交公告發布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或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提出質疑,逾期將依法不予受理。
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
2018年8月 27日